江苏工业学院三十年校庆捐资捐赠及鸣谢办法
2008年5月,江苏工业学院将迎来三十年华诞。学校真诚欢迎海内外企事业单位、团体、个人及广大校友通过投资、捐资和捐物等各种形式积极向学校提供捐赠,支持学校的发展。为了尊重捐赠者的意愿,激励捐资捐赠活动的开展,保证所捐资金和物资的妥善管理和使用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捐资捐赠方式
1、以资金或实物方式对学校提供无偿资助。
2、资助校庆纪念雕塑、碑石;认捐“百年树人”校友树木(不少于5000元);冠名校园道路。
3、赞助校庆活动:三十华诞文艺演出、校庆纪念品、校庆宣传广告费、校庆宴请等(数额不限)。
4、大额捐赠筹资的,可根据捐赠者意愿冠名校内建筑物、(含馆、厅、室)设立奖学金、基金等。
5、为学科、实验室、图书馆、体育馆建设捐赠先进的仪器设备或图书。
二、捐资捐赠管理
三十年校庆捐资捐赠给学校,由学校统一管理。捐资由计财处出具财务收据;捐赠实物由资产管理处登记备案。对指定用途的捐资捐赠,充分尊重捐赠者的意愿,确保“专款(项)专用”,保护捐赠者的权利。
三、鸣谢方式
1、对捐资捐赠的单位和个人,学校征求其同意后,学校将于2008年5月10日前利用“校庆网站及校庆专刊”予以公布。
2、对捐赠价值校友或其他个人捐赠2000元、2000-5000元、10000元及以上者,学校将颁发捐赠纪念证书,并视不同情况选择收录《江苏工业学院三十年校庆捐赠名录》或在校内醒目的标志物上留名。对单位捐赠5-10万元以上的,可考虑在校内醒目的建筑物上留名并收录《捐赠名录》;捐赠10-20万元的,可考虑在校内标志性建筑物上留名并收录《捐赠名录》;20万元以上的,可考虑校内建筑物命名并收录《捐赠名录》。
3、资助校庆纪念雕塑、碑石,可在相应位置镌刻留名。
4、认捐“百年树人”校友树木者,在认捐的树木上挂牌镌刻留名;冠名校园道路者,以捐赠者的名义立石镌刻留名。
5、对捐资捐赠制作校庆纪念品、印刷画册、发布广告、筹备校庆晚会、专题片制作者,给予“独家赞助”或“友情赞助”等形式的冠名。
四、捐资捐赠办理方式
1、校内师生员工面向学校捐赠现金,到校庆办、计财处办理有关手续;
2、校友个人、地方校友会和社会各界面向学校的捐赠,请与学校校庆办公室联系。
3、具体联系方式:
银行汇款:
收款单位:江苏工业学院
帐 号: 32001628036051219286
开户银行:建设银行常州市白云分理处
邮局汇款:
收款人:江苏工业学院 校庆办公室
地 址:江苏常州大学城
邮 编:213164
校庆办联系人:袁老师
电话:0519-86330046
江苏工业学院校庆办公室
2007年11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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